【逃犯條例】自由黨鍾國斌要求港府澄清 過去小規模賄賂可否被引渡

政治

發布時間: 2019/04/07 17:2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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鍾國斌要求港府澄清,曾在內地發生,當時可接受的小規模賄賂是否可被引渡,以釋除商界疑慮。(資料圖片)

政府就逃犯條例修例草案已在立法會開展了二讀程序,自由黨黨魁鍾國斌引述內地官員指,在內地接受小規模賄賂是情有可原,但這在法律上,或被視為賄賂,有機會誤墮內地法網,要求港府澄清有關行為是否可被引渡,以釋除商界疑慮。

鍾國斌在有關逃犯條例的論壇上,引述內地官員向他表示指,不少商界、甚至一般市民,可能也曾在內地試過送小禮物等,但在法律上,這可能被視為觸犯賄賂。他舉例說,在內地政策改變後,過往容許的行為,今日或視為觸犯行使假文件等罪行,故他認為,港府必須澄清有關行為是否可被引渡,才能釋除商界疑慮。

立法會前法律界議員吳靄儀說,公平審訊是引渡或移交條件的必須原則,她要求港府回應,修訂條例後,將如何保障被移交後的疑犯,獲公平審訊。她又指,當局多次提及法庭可把關角色,反問政府在法例中,哪有條文保障法庭,可基於移交申請地沒有公平審訊,拒絕移交申請。吳亦質疑,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指,法庭要確立有關表面證據,不是特首說了算。但鄭司長如果不是不懂刑事法律,就是有意誤導。吳解釋,法庭處理有關證據時,只可看有關支持文件,法庭在證據是否可信、可靠方面,沒有角色。

立法會主席前曾鈺成表示,政府建議修訂逃犯條例受到不少批評,但如果政府改變主意,反而會令人覺得是心虛的表現。他表示,希望過分偏頗的言論可盡量減少,尤其是法律專業人士,他引述資深大律師指,不一定贊成大律師公會的意見。 他說,過去一段時間,社會上就修例的高調互相指責多,但理性討論少,令人感到不安。他又說,對於社會上的一些建議,即使政府認為行不通,亦應耐心解釋。曾鈺成表示,如果未能在7月完成修例,政府應有後備措施。